2026年土木工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秋季招生简章

2026-06-05  浏览次数:[]

宁波大学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2026年土木工程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秋季招生简章



一、学院及学位点概况

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由宁波大学1986年建校时的土木建筑工程系发展而来,目前下设土木工程系、地理与空间信息技术系、市政与环境工程系3个系以及1个实验中心,内设结构工程研究所、岩土工程研究所、建筑材料研究所、桥梁与道路工程研究所、工程管理与智能建造研究所、地理信息技术研究所 、海岸带与全球变化研究所、人文地理学与空间规划研究所、滨海自然地理与生态安全研究所、生态环境研究所、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水务与环境工程研究所、环境健康研究所(筹)13个研究所。学院辖有独立建制宁波大学水利与海洋工程研究院与宁波大学岩石力学研究所,拥有土木工程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土木工程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滨海城市轨道交通协同创新中心、陆海国土空间利用与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浙江—加拿大可持续城市排水联合实验室、浙江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东海研究院、与企业共建有“宁波大学—浙江易通特种基础研究院”“宁波大学遥感遥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多个校企合作平台。学院拥有土木工程浙江省一流学科(十三五,B类)、宁波市高校重点学科(A类),地理学浙江省“十二五”重点学科、宁波市高校重点学科(A类)。拥有地理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结构工程与岩土力学二级学科方向博士点、共建渔业经济管理博士点,土木工程、地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土木水利、资源环境、农村发展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予点,现有硕博研究生619人。

0814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

本学位点于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开始招收结构工程硕士研究生,2011年获批为土木工程一级硕士学位点。学位点设于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是土木工程浙江省一流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下设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等5个研究方向。

1.岩土工程:研究方向包括岩土体力学特性、边坡稳定性,多物理场岩土力学、软基处理与基础工程、环境岩土工程等。研究重点为岩体结构面抗剪强度、能源地下工程与地下储存,多物理场岩土力学理论及应用、环境岩土工程、软基处理、桩基工程、软土地下工程、岩土工程信息化技术等。

2.结构工程:研究方向包括钢结构、钢与混凝土组合结构、装配式结构,结构抗震、抗火及加固修复等。研究重点为新型钢结构及组合结构体系、装配式结构性能及其工业化应用技术、结构抗震抗火设计理论及灾后加固修复技术等。

3.市政工程: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城市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水质安全理论与技术、给排水工艺研究、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等。

4.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研究方向包括低能耗绿色新型建材开发、高性能水泥基材料及其耐久性评估;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结构抗灾性能研究与损伤识别、混凝土结构智能监测自修技术、工程结构振动控制与噪声防治、城市建设防灾减灾等。

5.桥梁与隧道工程:研究方向包括桥梁结构设计理论与施工技术、桥梁振动与控制、桥隧检测加固技术与可靠性分析、桥梁隧道及其连接线运营与管理。研究重点为装配式、无缝化、组合结构等新型桥梁,新材料桥梁加固,桥梁环境振动与抗震,道路结构优化、公路与交通的风险评估与管控等,相关科技成果已在宁波市乃至全国的桥梁与道路工程中获得成功应用。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同力申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先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2日。

2.操作步骤:

1)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或更新在册信息;

2)如实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能够实时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等,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3)按照平台要求上传单一蓝色背景的清晰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须露双耳,不能翻拍或扫描其他照片,上衣颜色不能太浅等);

4)填报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三)现场确认

1.申请人须在2026年7月5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以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https://tlss.nbusce.cn/”的通知为准)。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用于同力申硕资格审查: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所获得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或境外的学位证书,须同时附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印密封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所在单位推荐书》1份(详见附件2,推荐书需装进密封袋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4)本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宁波大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现场确认工作流程表》1份(详见附件3)。

3.特别说明:

1)现场确认需采集申请人本人图像等信息,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的申请人,须经原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来我校完成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最终以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https://tlss.nbusce.cn/)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请随时关注。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对同力申硕人员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公布通过资格审查者名单,供考生查阅。

注:因在“网上报名”阶段上传提交照片等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申请人自负。

四、学习方式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注册方可生效。

(二)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按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课程学习和考试,课程学习一般采取单独组班或跟班上课的形式进行,具体开班时间和形式由学院确定。

(三)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6年内必须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学校组织的培养方案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否则本次申请无效。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宁波大学硕士学位。

(四)学习和学位申请的具体要求和规定按《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五、拟接受土木工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信息

【注】我校2026年实际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 学科专业 ,最终以 “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https://tdxl.chsi.com.cn )为准;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学科综合)最终以当年国务院学位办文件通知为准 。





六、学费缴纳

按宁波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收费标准,分别在课程学习阶段和硕士学位论文阶段缴纳。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确保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直至撤销已授予的硕士学位并收回已颁发的学位证书。

(二)申请人无我校研究生学籍,在读期间食宿需自行解决。

(三)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学部)以网站通知或公告、电话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申请人的相关信息、通告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申请人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为严肃学校招生管理秩序,防范招生诈骗,维护我校形象和声誉、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请广大申请人增强防范意识,随时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及各招生学院(学部)官网。

(五)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若后续国家有新政策出台,以新政策为准。

八、学校信息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政编码:315211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办公室)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黄陈月莉楼309室 邮政编码:315211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7600700

宁波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同力申硕专栏):https://tlss.nbusce.cn/

    宁波大学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

    马老师,联系电话:13777208478;

    E-mail: maxiao@nbu.edu.cn

    王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0337;

    E-mail: wangyaoyao@nb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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