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工作】关于做好2016年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展期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6-11-25  浏览次数:[]
按照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规定,贷款学生需在毕业两年后开始按期偿还贷款。但考虑到考取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两年后仍无足够偿还贷款的能力,经与贷款经办银行联系和商议,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我校就学地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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