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研究生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大政〔2025〕46号)第三十九条规定:"导师退休、离职时,必须按流程办理好研究生更换导师的手续。"为规范我院研究生导师变动管理工作,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情形
导师因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导师因工作调动等离职的。
二、工作流程
研究生在系统内发起学籍异动申请,研究生院网站-文档下载-培养工作中下载转导师申请表http://graduate.nbu.edu.cn/info/1040/14945.htm,根据表格的要求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办,所在学院根据学生申请的内容在系统内进行审核。
请涉及导师变动的相关人员在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转导师流程,逾期未办理者将影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申请。
附件:
《宁波大学研究生转导师申请表》
2025年5月15日
土木工程与地理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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