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宁波科技大市场专家及技术经纪人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7-02-24  浏览次数:[]
日前,宁波市成功获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成为全国首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先行先试地区。面对着发展的新机遇、新挑战,为强化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的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培育完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聚合高端创新资源要素、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宁波市投入建设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宁波科技大市场(以下简称“大市场”),大市场拟于201611月底正式开业,在开业之前需做好专家及技术经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一条:关于报销2016年下半年幼托费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人事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度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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