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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浮动津贴发放额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5-9 16:30:00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有关通知精神,决定从5月份起调整浮动津贴发放额度。具体发放办法为:根据上年度个人浮动津贴总数的60%按月预发,其余部分年终按实结算。具体发放额度将通过津贴条方式与老师们核对。

 

                     院 办

                    20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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