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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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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的再通知
发表时间 2008-7-3 16: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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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2008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已于2007年12月25日发布。为进一步做好省科技计划面上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再次通知,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战略重点和研究开发重点。
2.项目研发成果或产品应用性强,具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或典型应用工程。
3.项目申报体现“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
4.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5.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经费概算合理。
二、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2.项目申请人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但尚未及时验收的,原则上也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4.所有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http://www.zjkj.gov.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
三、网上申报具体方式
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者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info.gov.cn首页,点击“网上申报”,点“相应的项目申报类别”,点“在线申报”栏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各类计划项目。
网上项目申报实行用户注册制,用户分级管理,各学院科研秘书为用户三级管理员,已注册用户可按原注册名和密码直接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项目在线申报;初次申报用户要先在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告知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用户,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注:用户注册页面中的上级归口部门类型为“高等学校”,上级归口部门为“宁波大学”,具体归口部门学院教师选“所在学院”,机关教师选“无”)。
四、材料报送要求
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接省科技厅通知,我校2009年度面上项目限额推荐33项(含软科学项目)。项目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须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供打印功能)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详见附件)。为了做好项目的筛选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学校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预评,请项目申请人在2008年7月19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科技处。
联系人:蒋开东 联系电话:87609126
附件1、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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