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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及加强项目中后期管理,提高项目结题率,科技处将对科技项目进行清理,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新颁布的《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8]94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凡逾期不结题一年以上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学校将不予计算结题后的剩余工作量。对2007年12月底前到期未结题的科技项目(详见附件),请相关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理结题手续。
2、截至目前已到期项目,请结合自身项目情况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3、学校科研基金项目另行通知。
未结题的科技项目
院办
200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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