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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6-27 9:27:00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浙科发计〔2007〕317号文件精神,浙江省科技厅2008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现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类别:
    (一)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重大、重点项目;
    (二)科技计划面上项目;
     以上(一)、(二)两类计划均包括工业科技项目、农业科技项目、社会发展科技项目、国内科技成果引进转化项目;国际合作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863计划成果与民营企业对接项目。
    (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四)软科学研究项目;
    (五)钱江人才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技术创新活动项目;
    (六)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七)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八)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项目;
    (九)科研院所专项项目。
    二、项目申报方式和要求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围绕《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见附件1)规定的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目标进行申报,不再另行下达申报指南。
   (一)申报方式
   上述各类省级计划项目均实行网上常年申报、集中受理的项目申报受理制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网址:http://xm.zjkjt.gov.cn/index.jsp。各类省级科技计划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定位、申报对象、申报条件、具体申报材料要求以及项目申报的办理程序,参见浙江省科技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kjt.gov.cn)各计划在线申报的申报说明。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对象
    申报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⑴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一般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⑵项目申请人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
    ⑶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按合同规定应当验收但尚未及时验收的,原则上也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⑷所有申报科技项目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后,须以实名制加入科技信箱会员,以便于日常联系和项目管理。科技信箱网址:http://www.zjkj.gov.cn,具体申请入会手续详见科技信箱“会员注册” 。
    2.各类项目申报条件
    ⑴面上项目: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所确定的战略重点和研究开发重点。②项目研发成果或产品应用性强,具有明确的目标市场或典型应用工程。③项目申报体现“产学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④项目负责人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⑤面上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经费概算合理,并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⑵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项目申报须符合“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大专项或优先主题范围(具体查阅http://www.zjkjt.gov.cn)。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要求与宁波市以外的浙江省内企业合作;
    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分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二类,其中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的重大项目申报采取主动设计方式,由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省级行业、区域创新平台主动设计,各市组织推荐的办法。项目申请人应当加强与各市科技部门、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联系,要充分发挥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作用,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设计和推荐重大项目。鼓励各市与专家组、平台、省级有关部门共同主动设计重大项目。设计和推荐重大项目时,应当充分听取省各相关行政部门的意见。对于一些涉及多个技术问题或技术链的重大科技项目,可以采用“项目+课题”的方式进行主动设计。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重大项目实行限额推荐。重大科技专项专家组、省级创新平台各主动设计1项,各市科技局组织推荐1-3项。
   ⑶钱江人才计划资助对象为①来浙江从事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②应聘来浙江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③来浙江讲演或提供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三)网上申报具体方式
   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项目申报者须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jinfo.gov.cn首页,点击“网上申报”,点“相应的项目申报类别”,点“在线申报”栏的“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各类计划项目。
   网上项目申报实行用户注册制,用户分级管理,各学院科研秘书为用户三级管理员,已注册用户可按原注册名和密码直接登陆“网上申报系统”进行项目在线申报;初次申报用户要先在科技厅“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告知学院科研秘书审核用户,科研秘书审核通过后可以进行网上在线申报;(注:用户注册页面中的上级归口部门类型为“高等学校”,上级归口部门为“宁波大学”,具体归口部门学院教师选“所在学院”,机关教师选“无”)。
  (四)报送办法和材料要求
  1、重大科技专项的重大、重点项目申报者在线填报以下申报材料:⑴《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⑵《重大科技项目建议书及经费概算》。网上申报完成提交后,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于4月25日前交科技处。
   2、由于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面上项目、软科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采用申报单位常年受理,科技厅集中受理的方式;项目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须报送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的纸质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供打印功能)和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详见附件2),请用A4纸打印于2008年7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五份由学院统一汇总后交科技处。(其他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盛杰      联系电话:87600275    短号:695151

     附件1、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3、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08年度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科技处
                                       200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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