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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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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学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5-8 17: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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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校学科项目管理,提高学科项目按期完成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于2006年12月31日前到期而未办理结题手续的学科项目,须在2008年6月30日前办理相关结题手续,否则将予以撤销,且对项目负责人作信用记录,三年内不予申报校学科项目;
2、
对于其他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未办理结题手续的学科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06]136号)
文件,如确因项目负责人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调动等)需中断项目的,须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研究总结报告、财务决算等有关材料;因特殊原因无法
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确需延期结题的,须由项目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延期原因、明确具体结题时间等。书面申请报告均需经所在学科专家组和学院主管领导签
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学院(黄陈月莉楼302室)。
请各有关学院、学科务必通知和督促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结题工作,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联系人: 陈烨 电话:8926
附件:截止2006年12月到期未结题校学科项目清单
研究生学院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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