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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6-4 8:32:00

关于大型仪器设备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6-3 17:08:41

根据《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考评办法》(宁大政〔2008〕70号)规定,2008年度全校单价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共257台套。各单位分布情况见附表1。考核时间定于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考核内容包括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效益两个方面。不符合全面考核标准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在6月底前提出书面申请(附表2)。降档考核的条件及范围为以下三种情况:

1.使用多年,已属陈旧过时、技术落后、性能指标降低的用于教学和科研的仪器设备;

2.用于教学和科研的单价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服务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和软件;

3.只有特殊用途不宜列入全面考评范围的大型仪器设备。

降档考核分为选项考核(单项或多项)和降为普通设备使用,经规定程序办妥审批手续后方可降档考核。

附件:

1.大型设备分学院考核数量统计.xls

2.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降档使用审批表.doc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0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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