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做好学院大型设备专项目标每年度考核工作,请各位保管大型设备的老师做好每年度内大型仪器设备面向校内外开放共享的相关数据记录,有关要求如下:
1.大型仪器设备向校外单位开放,提供共享服务,请填写附表1《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校外共享服务统计表》;
2.大型仪器设备向校内除本学院以外的其它单位开放,提供共享服务,请填写附表2《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校内共享服务统计表》;
根据《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宁大政〔2006〕65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对面向校内除本学院以外的其它单位开放共享的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给予与其收入等额的经费补助。
上述附表1和附表2,经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连同所有收入凭证复印件,保管好,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将会同计财处对上报数据进行核查后作为该年度学院专项目标年度考核依据之一,并对符合开放共享基金补助条件的,依据文件规定给予经费补助。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天宏 联系电话:8315
附件:(可从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主页“文档下载—仪器设备管理类表格”栏下载)
1.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校外共享服务统计表
2.宁波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校内共享服务统计表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0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