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草表和正表。
普查中有两份表格,其中一份为草表,另一份为正表,两表内容相同。但草表允许修改,而正表不允许修改。很多社区把两份表格都发到企业了,也有很多企业把两份表格都填好了,但其数据需要修改。这时只能把两份表格都作为草表,而正表则需另外找环保局要。请各位普查员统计本社区内需要空白表的数量,并要求社区在近2日内上报给街道,或者直接到环保局去要。
2. 单位名称与公章不一致。
单位名称与公章必须一致,以公章为准。不一致时,要修改,在草表上可直接改。
3. 单位代码不知道。
单位代码以社会组织机构代码或营业执照代码为准,没有代码时,不要在现场填代码。没有代码的单位由环保局统一编码。
4. 法定代表人与实际负责人不一致。
法定代表人与实际负责人可以不一致,填表时以实际负责人为准。
5. 行政区代码。
行政区代码可以不填,以后由环保局统一填。已填的企业,要核实所填是否准确。
6. 受纳水体。
海曙区望春、段塘、南门、江厦、白云5个街道填奉化江,西门街道可填镇海海域,月湖、鼓楼街道可不填。
7.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和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填表人和审核人不能完全一致,特别是填表人和审核人必须是两个人。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是同一个人时,审核人可以是街道或社区的清查员,或者是我们的普查员。
8. 生产地点与所属公司不在同一个地方。
当生产地点与所属公司不在同一个地方时,采取污染源属地原则,即以生产地点为准,或以排放口所在地为准。
9. 生活源的锅炉序号。
如果有锅炉编号,则填其编号;没有时,锅炉序号由我们自己编号。如1,2,等。
10. 污染处理能力。
生活源如果有污水处理设施,要尽量找到其设计资料,按其设计能力填报;如果不知道其处理能力,则其污水处理能力一般按其用水量的80%填。
11. 找不到人的。
07年还在经营,但08年不经营了,且找不到单位负责人了,此时可以不填表格,但要记录好情况说明。
12. 小旅馆入住率。
小旅馆入住率一般不会低于50%,也一般不会高于80%。可根据实际情况填50%-80%之间的一个数。
13. 中途更换业主的。
即07年中间更换了企业主,现在的企业主在07年只干了几个月的。这种情况要按全年统计,也即要加上上一个企业主在07年的情况。如果企业营业范围或性质没有大的变化,应以现在企业的实际情况推算全年情况。
14. 小锅炉无铭牌的。
锅炉一般都有铭牌,且有劳动局的锅炉使用证或监测数据。相关数据应该都有。如果没有,则要填报其燃料种类及用量,另外记录其外形、占地、蒸汽量等相关情况,回来后再说。
15. 小饭店的污水处理设施。
本市小饭店一般没有污水处理设施,其化粪池或隔油池不算污水处理设施,可以不填。规模较大的饭店一般有污水处理设施,应该按其设计资料填报。
16. 汽车修理店。
汽车修理店一般配备洗车设施,其用水量稍大;但因为不是专业的洗车店,其用水量不能按洗车店类比。其用水量最好要按其实际用水量填报。
17. 不会写字的。
有些个体业主不会写字,填表时可由普查员代填,但要由业主签字或按手印。
18. 不配合的。
尽量好言相劝,要求配合;态度稍缓的,可找社区人员协助;态度强硬的,可通知环保局强制执行。
19. 单位名称变更的。
单位名称变更或转让的企业也要查,不要局限于原有企业名单。
20. 生活源排污情况。
生活源的排污情况由录入系统自动生成,不要填写。
21. 日期安排。
生活源草表:3月25日前完成生活源所有草表填报和修改,交给社区;
生活源正表:3月31日前完成生活源所有正表填报,交给社区;
工业源草表:3月31日前完成工业源所有草表填报和修改,交给社区;
工业源正表:4月10日前完成工业源所有正表填报,交给社区。
各位指导员相应日期前到街道去审核草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