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宁波大学第三批“教授、博士进企业”活动正式启动以来,受到了广大教师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共有85人次与71家企事业单位签订协议,以兼职和担任顾问的形式为各进驻单位的建设和发展提供服务。为落实学校有关政策,鼓励广大教师参与社会服务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学校将继续为参加此次活动并严格履行服务义务的教师提供部分交通费、通讯费补贴,并对教师与进驻单位立项开展的横向研究项目给予一定的奖励。现将2007年补贴和奖励经费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驻企业在海曙区、江北区、江东区、鄞州区、镇海区、国家高新区的教师,每人补贴交通费750元,进驻其他地区企业的教师,每人补贴交通费900元。
2、参加此次活动的老师与进驻企业合作进行横向项目研发并在宁波大学立项的,按照2007年到校经费额的2%予以奖励;
3、拟予以奖励的横向项目须在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15日间立项;
4、请参加此次活动的各位老师及时做好今年的“进企业(社区)”工作总结,于12月12日前 交 学院地方服务与合作办;
5、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将通过进驻单位考核参加此次活动老师的工作成绩,并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
6、补贴及奖励经费发放具体时间由地方服务与合作处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晓萍 联系电话 9511
院地方服务与合作办